男人的大手一扎一扎绕过我腰围一圈,不到四扎长。他拇指按着我的肚脐,说:“你们跳舞的身材都这么标致吗。”
“也不尽然吧……”我小声嘟囔。
他没看我,收手拢了拢我的后颈:“我找条新的给你。”
拎着裤子站在原地发愣的时候,我后知后觉的想到,他刚才那一下……是不是在安抚我?
还夸我了。
我对着他的背影扬声说:“会不会来不及啊,你拿条鞋带儿给我凑合凑合也行。”
“不行。”
他穿梭在两排衣架中间,飞快地挨件翻动,拿出一件不合适的又放回去。他这么较真倒让我过意不去,讪讪地提醒着时间:“要耽误拍摄了。”
他头都不抬:“那就让他们等我。”
哦那你真是好牛逼。大佬。
“这件。”他扔过来一条藏青色的裤子,“你试试。”
我诚惶诚恐地接在手里,打算先行告退:“谢谢花老师。”
他一皱眉:“换个叫法,听烦了。”
“花……”我贪生怕死地谄媚道:“花爷。”
不知被这称呼戳到了哪个穴位,他眉头顿时舒展,斜斜地提起一边嘴角,笑了。
“快点儿。”
这真是一条特别合身的裤子。
我和花梵回到拍摄现场补了妆,那边灯光摄影早已就绪,一台摄像机用来拍mv,另一台由工作人员全程肩扛,专门追拍花絮,花梵微微低下头让造型师整理头发的样子就被抓拍下来,他注意到镜头也不笑,心机地露出角度绝佳的侧脸,假装冷漠地给了个wink。
闷骚到不行。
听见导演的传唤我不再看他,跳下游泳池改建的舞池,投入今天第一组镜头的拍摄。
区区五组镜头居然让我们拍到了深夜。
该说导演是精益求精还是强迫症晚期,不满意的段落能来来回回重复十几遍,将人难得的热情都消耗干净。快十一点的时候他终于宣布收工,我已经是一具靠意念和酒精勉强支撑的行尸走肉——对,我在休息时间灌了几杯烈酒,企图用这种不健康的小手段维持身体的兴奋状态。反正喝再贵的都是造花梵的钱。
快乐的下班时间。我们一群人来到楼上换衣服,叽叽喳喳地讨论今天的拍摄内容,聊到兴起好像瞌睡劲儿过了,又吆喝着说开车去某条小吃街吃夜宵,胖就胖,去他妈,大不了明天再瘦回来。
我实在跟不上他们的思路,等人都一窝蜂的下楼了,我悄悄收起那条裤子想还给花梵,可他房间里好像还有别人在。我张望半天,即使没有门也不好偷看,就坐在外面的沙发上等。
过了大概一支烟的工夫,化妆师和造型师才被花梵送出来,他妆卸了但衣服还没换,一眼瞥见我,先是视若无睹地跟两位美女道了再见,然后给了我一个“过来”的眼神。
我把裤子递给他的时候,他在我头颈处吸了口气,说:“喝酒了?”
我顾不得其他,老实点头:“不然我早八辈子睡死过去了。”
“真是稀奇的提神方式。”
他自顾自背对着我脱衣服,双手举过头顶,后背和臂膀肌肉的精悍线条因此凸显,黑发凌乱卷翘,这一幕让我想起很早以前看过的一档娱乐脱口秀节目,里面评选出了十个“男性最让女性心动的小动作”,其中就有“动作不拘小节却充满男子气概地脱衣服”这一项,以前我不懂,现在我懂了。
要看脱衣服的是谁。
隔着一段沉默但不无趣的距离,我注意到他背部有好几处刺青,左肩和肋下似乎是花体英文,而最刺眼的莫过于两片肩胛骨中央的图案,我觉得酒一下子醒了。
那是一只蜻蜓。
心脏急骤地搏动起来,我在壁灯幽微的柔光里嘴唇翕动,声音颤抖着开口。
“花梵。”我问他,“你喜欢蜻蜓吗。”
第十章
我喉中仍残留着甜腻的酒腥气,热度固执地浮在脸颊上消散不去,心跳正以时速一百五冲上头顶,思路陷入全面瘫痪,我却肯定自己是清醒的。
这话早就该说,只是被我错过了无数的时机。
假如现在还不算太晚——
“喜欢啊。”
这句没头没尾的话让我浑身一个激灵,杀伤力不亚于听到告白,“喜欢”这两个字从他嘴里说出来就仿佛被赋予了超越语言本身的魔力,变成了让人丢失理智的咒文,幸好我不是那些毫无防备的小姑娘,我还可以扎个马步冷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