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杨健的孩子,将成为青龙的继承人。
杨健生前的那个愿望,终究没有实现。他就算再怎么否定,那份亲缘关系,已经沉淀在了彼此的血液里,兜兜转转,还是会聚在一起。
于修云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回去,到了机场后,看见了自己的哥哥和小晴站在远处举着一块可笑的牌子朝这边看。他忽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他回头看着人流渐渐减少的出口,面无表情的看了很久。直到于扬水担心的来拉他,他才从新超前走去。
一个星期后,于修云从新掌控了自己的公司,他开始操办于扬水的婚礼。于修云把自己的高层公寓卖了,从新买了一套公寓,本来想送给他们住婚房。但是于扬水和小晴拒绝了,这对朴实的新人想靠自己的手共建自己的小家庭。于修云只好送了他们辆奇瑞。自己住到了那座高层公寓里去。
一个月后,就到了冬天,这年的冬天特别冷,于扬水结婚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雪。大家都说这是吉兆。于扬水收到了一份厚礼,是隐贵别墅的一套房子的房产证,和一辆兰博基尼最新的车钥匙。他把这个邮件交给了于修云。
于修云看着这份礼物愣了好久,心里突然狠狠的颤了一下。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惊异,只是觉得万般感觉萦绕在心头。
杨健,难道没有死?
可是他没有办法得知,邮件上没有地址。他翻来覆去的看,终于在房产证里找到了一张纸:这是杨健早准备好的,我只是代劳而已。新婚快乐。
于修云走到窗户旁,面无表情的看着漫天的大雪。他从未看过这么大的学,那么白,白到眼睛都发了疼。
这么大的雪,就算有什么痕迹,早就被掩埋了。
他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青龙的消息了,很久没有去想起杨健了。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于修云似乎又恢复到了从前的样子,恢复成了一个成功的商人,有应酬也会出入各种声色场所,寂寞的时候也会去酒吧喝喝酒。但,他再也没有看中一个人,他觉得自己的力气和胆量已经全在杨健身上耗尽了,他真的已经没有勇气,再用那种眼光再去看其他男人一眼。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了。于修云想,如果不是杨健,自己不会这样一个人,孤独到老死。
春天的时候,于修云收到了一份来自澳大利亚的信,落款是斯密斯先生。信上说自己是杨健在美国的养父,现在定居澳大利亚,前些日子听杨健说起自己的未婚妻,但自己只是听过他的描述,从未见过真人。这几天听说杨健已经死了,伤心得病倒了,在死之前他只想见见这个未婚妻。
信得最后写着:可怜可怜我这个孤独的老头子吧,孩子。我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现在你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在我死之前,满足我这个小小的愿望吧。
于修云看完信愣了半晌,随后打开最下层的抽屉里,想把信放进去。可是打开的时候赫然看见了一把刀。这把刀……于修云有些自嘲的笑笑,叫来了秘书。
“帮我把这把刀扔掉。”于修云又看见了眼前开裂的烟灰缸。他突然苦笑出声,自己再怎么抹杀,自己的身边总是会出现那么多……那么多……证据。
“于总?”秘书小心翼翼的唤着出神的老板。
“没事,你出去吧。”于修云把刀从新放回了抽屉里。
这个周末,于修云坐着飞机飞去了澳大利亚,他看着窗户外的云,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他本来可以不理会这些胡言乱语的,只是突然有了种感慨。想看看是怎么样的人养出了杨健这样的性子。
杨健……
当地的向导把他领到了指定的地址的时候,他才看清,这是个很大的葡萄酒庄园。庄园是开放式的,只有几个工人在其中穿梭,还有几条狗在期间奔走。佣人迎了上来,看了他拿出的信来,将他引进客厅,立刻进去通报。
不一会儿,一个头发花白,穿着绸缎的老头从一个走廊拐进来,洪亮的声音大喊着:“呀呀呀,我的儿媳妇来看我这个可怜的老头子了。”
于修云看着老头满面红光的样子,哪里像快要死的人,又听到他对自己的称呼,心里有些不悦,想到杨健对自己的一些称呼,却又觉得不怎么生气了,反而莞尔一笑。
“您好,史密斯先生,我是于修云!”于修云礼貌的站起身。
“呀呀,儿媳妇,不要那么生疏嘛。来,我带你看看我的庄园。”老头不顾的抓起于修云的手,就往外面拖。
于修云无奈,只能随着史密斯往外走。现在正是澳大利亚的秋天,满庄园都是一片深色的绿意,紫色的葡萄沉甸甸挂在枝头上,饱满而富有光泽,像一颗颗光滑的紫色珍珠。工人正在一旁忙碌。斯密斯先生有些骄傲的告诉于修云,这些葡萄很快就会被酿成最好的葡萄酒,放在酒窖里,等着最香醇的那一刻拿出来给客人品尝。
史密斯来眉飞色舞的谈起了自己以前做黑道大哥的经验,把以前管小弟的狠劲都用来种葡萄,结果他家的葡萄永远比别家的长得好。
于修云在一旁静静的听着,忽然觉得杨健的性格比像青龙,更像眼前这个老人。而史密斯总是谈到眼睛,让于修云突然有一种感觉——他愧对眼前的老人。
史密斯看着于修云脸色有些暗淡,拍了拍他的肩膀,“儿媳妇,别难过,就算你杀了杨,他也一定爱着你。我从未听过他那么详细的向我谈起过一个人。黑道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