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瞥了李经明手中的小狗一眼后立马像是炸毛了小猫一样,“呀,这家伙居然瞪我!”
“你哪只眼睛看到它在瞪你了,他天生就是这模样。”李经明摸摸这小狗的毛,显然很是喜欢的样子,他选这只狗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它“英气逼人”长得很帅。这是一直阿拉斯加雪橇犬的幼崽,毛色黑白相间又属于短毛品种,最大的特点是它的十字脸,两道斜耸的剑眉蹙在一起,好像时刻在皱着眉头一样。
“它就是在瞪我,还对我不耐烦了。”jess手伸过去李经明怀里的小狗居然还把头扭过去了,她最近有些神经过敏,刚才李经明那宠溺的眼神居然不是冲着她的,“要是被我发现你是个母的你就惨了,原来是个带把儿的,算你走运。”
“你在那里嘀咕什么呢?”李经明白了je一眼,还有人跟狗争风吃醋的。
“就是它了,买回去我想对它怎么样就对它怎么样,哼!”jess地展露这自己娇蛮的一面,不过她决定要把这是个带回家其实只是因为李经明喜欢罢了。有些时候人是不愿意讲道理的,也许李经明喜欢这只小狗只是一种眼缘而已,但只要是他觉得好觉得适合她去养,je便不会拒绝。
“你手里的那只小狗真可爱,我也很喜欢呢?”旁边的一位少妇微笑着说了一句。
“所以就想要让我割爱给你?”李经明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他本意是开开玩笑,谁知道弄了个冷场,也不知道他忽然发什么疯,李经明没得到想要的回应只能呵呵赔笑,“我开玩笑呢,哈哈哈……”
仙侠小说里主角去什么“御兽轩”买灵兽的时候,总是在选定某某大有来头的灵兽后被人来一句“我也看上了”云云,之后各撂几句狠话出城战上一场,勉强赢下之后被人家长辈找过来再撂下几句狠话,勉强逃了之后又去了另一个城;然后这次不是“御兽轩”改换“百宝斋”了,同样的套路可以再来一套以致无穷尽也……
李经明多想来个不开眼的人对着他任性一会,然后他忽然间王霸之气爆发上去踩人家两脚,可事实是这种事情现实里不会发生,连李在镕都没有无聊到踩人玩的地步,他就更加自矜身份了。那位少妇不但没有任性地让李经明把那只狗让给她,反而还拿出一个本子让李经明签名,说是他的忠实歌迷。
“还挥手呢,哼!”李经明的眼界其实非常高,他在娱乐圈里的那些努纳们一个比一个漂亮,这少妇虽然有几分姿色但是比起她们来就差远了,jess纯粹是发泄不满,刚才那少妇看都没看她一眼,当她是透明人。
“给这小家伙起个名字吧。”李经明轻松把刚才的小状况揭了过去,到现在这只狗的名字还没起呢,既然是丢给je自己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