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盖章呀,我有了你的中指血,你就不能反悔了。”他满意的收好了瓷瓶,然后对宋钰说:“那我就去转告将军了呀。”
宋钰目送他蹦蹦跳跳的离开,脑子里搜遍了小说,从头到尾,就没出现这个小男孩儿的戏份啊!该不会是因为她没死抖动了蝴蝶翅膀出现新人物了吧?
等等!宋钰突然想起,好像书里提过,洛云殊出征夷族,族长求和,送出了不少奴隶,其中好像有个奴隶因为某种神秘能力很得他青眼,但书中并没有介绍是何种能力。
那个得男主青眼被带在身边的奴隶叫扶髅,骷髅的髅,只略微一提,这名字堪堪出现过一次罢了。
宋钰一直觉得叫这种阴森森名字的人肯定不能是小男儿那种软萌烂漫型的,可一想到她所以为的软萌小朋友采了她中指血,就有不好的预感,好像卖了自己一样。
天性里,宋钰觉得中指血很重要。
洛云殊很快就来了,一身白缎锦绣云纹衣,宽大的袖口都把手遮住,并非不合身,是故意而为,如果可以,洛云殊希望把自己和世界隔开,减少自己暴露在外的面积。
这几日他没有见宋钰,着实是不知怎么安排她,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她也算“死”了一次,有了做他朋友的资格,即使他之前说的是资格,并未说明只要她照办就承认她这个朋友,但他也做不出再为难她的事了,她既然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