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那个人,估计已经被人追烦了。”秦纵露出一个苦恼的笑容,“感觉学校里有一半的人都喜欢他。”
“正常,”钟管家与有荣焉地说,“能被我们少爷看上的人,当然也是人中龙凤,也只有少爷这样同样优秀的人才配得上,少爷放心去追吧。”
“可他是男孩。”
“……”钟管家紧紧闭上嘴不说话了。
“你不会打电话给爸爸告状吧?”秦纵紧盯着钟管家。
钟管家连连摇头,“不会不会,少爷,我还是会帮你准备鲜花和巧克力的。”
几天后是他们学校一年一度的校园歌手大赛,秦纵脖挂相机,手捧钟叔准备的鲜花有些紧张地站在台下——最远处。没办法,一百来个学生妹拥挤在台下双眼放光地大呼着闻晋霖的名字,秦纵的耳朵实在受不了。如果不是简陋搭建的舞台背景板上写着“利德高中第二十八届校园歌手大赛”,围观者肯定以为是哪个偶像明星来了。
在校友们震耳欲聋的呼唤和望眼欲穿的期待中,闻晋霖深吸一口气,抱着吉他在主持人的报幕声中走上前台,在话筒前的高脚凳上坐下。他皮肤生得极白,真正的欺霜赛雪,在这强烈的午后阳光里,这团皮肉凝成的霜雪不但没有融化,反倒折射出一团光晕,让他自带柔光出场了。
他的出现让台下的欢呼声又大了一些,可当他拨动吉他弦的时候,听众们都屏气凝神地安静下来,秦纵赶紧举起相机开始拍照。
闻晋霖选的歌是《情非得已》,原因无他,这歌朗朗上口,是一首学校的烂音响也毁不了的好歌。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他鲜艳饱满的唇瓣一张开,溢出的声音清亮又温柔,非常适合演绎情歌。加上他的眼珠又黑又大,睫毛又长又密,让120度视角内的人都能有被深情注视着的错觉,底下听歌的小姑娘们完全把持不住,小腿开始发抖了。
秦纵深吸一口气,他还是第一次听见闻晋霖唱歌,虽然知道他一定唱得好听,但没想到会这么好听,他从耳朵一直酥麻到了心底。他不知道一个人身上为什么能同时存在这么多优点,如果撇开家世背景,闻晋霖比他要优秀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