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雷登斯手里还抱着几本买来的书,经他人狠狠一撞,散落一地。
来者似乎也被他撞疼了,朝着掉在地上的其中一本书踹了一脚,粗声粗气地骂了两句。
克雷登斯一边喃喃地说着对不起,一边趴在地上把书籍一本一本捡起,却没料到俯身的姿势让塞在领口里的戒指掉了出来,此刻正挂在脖子上晃晃荡荡。
那枚戒指并不是纯金或纯银的,而是一种半透明的材质做成。当没有明确的点光来源时,戴在手上则很难被人发现。但如果光线只有一处,并且非常集中地射向戒身,它便会像棱镜一样,以一种不损耗光能的方式折射出几条漂亮的光斑。
它是一个非常精致的装饰品,正因如此,鲜少有人怀疑它的作用与线人传递情报有关。即便它佩戴在那些街头巷尾的混子模样的男人身上,别人也会觉得这是偷来的宝贝,而不加防范。
现在也是这样。
几个年轻人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枚戒指,也当即看出其价值不菲。或许是克雷登斯唯唯诺诺的模样和如此精致的佩饰太不相符,让戒指更加显眼夺目。
于是其中一人折返回来,一脚踩住了克雷登斯正在捡拾的书籍。趁着克雷登斯滞怔的片刻,附下身子一把扯掉了戒指。
他将戒指捏在指尖把玩,又抛起来掂量掂量,它给手心一种冰凉的触感,竟让人蓦地产生一股没来由的舒坦。
克雷登斯脖子一疼,旋即大惊失色。他赶紧丢下手上的书扑向抢了戒指的那个人,可他腰还没直起来就被另外两人压住。其中一人一脚踢到他的左肋,将他狠狠地掀翻在地。
“好家伙,摸了哪个人的口袋偷来的?”领头喜不自胜地婆娑着戒身,挑衅地发问。没婆娑几下,那戒指又亮起了红光,在手心微微发烫。领头更兴奋了,惊呼——“哈,还能发光发烫,有意思。”
“……不是偷的,这是、这是我的!”见着戒指被擦亮,克雷登斯捂着肋骨,忍痛爬起来,又一次扑上去要抢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