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正望着古城发呆,只见古城的正门处忽然沙尘飞扬,仔细一看,竟有一大批马贼策马奔腾而出,朝他们这边冲来,李浩赶忙喝令:“撤!”
一行人赶忙调头,驱赶骆驼逃命,马贼骑马,速度自然要比骆驼快,双方距离不断缩短,追逐了七八里后,已快要追上李浩他们。
李浩见马贼逼近,大叫一声:“骑射!”说完自己率先回身,抬起弩便是一箭,射翻一个马贼,陆云和其余的特种兵也纷纷回身射击,一波弩射竟干掉了将近二十个马贼,弩箭的威力当真非同小可。
马贼的带头人便是元金良,他见李浩他们一波弩射结束,心想这是个好机会,因为骑马射弩虽然比弓射准,但装箭速度慢,于是他大声呼喝:“快追!”
然而,马贼们刚催马而来,李浩他们的第二波弩射又来了,毕竟他们用的是连弩,无需装箭,只需上弦便可以,这些特种兵都经过特别严酷的力量训练,骑马上弦并不是难事。
第二波弩射又带走了二十多个马贼,差点还把元金良也射死,幸亏他戴着护心镜,不然早就被一箭贯胸了,元金良有点懵,他对弩还是有些了解的,然而李浩他们的弩已经超出他的认知范围。
很快,李浩他们又进行了第三波弩射,这次马贼离得有点远,只射死了十几人,不过马贼们完全被压制住,没人敢追得太近,又追逐片刻,元金良忽然抬手高喝:“停!”
所有马贼全都停了下来,元金良面目阴沉地望着远遁而去的李浩等人,咬牙愤懑道:“算他们命大!咱们回去!”
“大哥?不追了吗?”罗三黑很不爽,明明就快追到了,为何要放弃。
只有元金良知道,他们追不上了,毕竟对方的弩太厉害了,而且敌人骑得是骆驼,而他们自己骑得是马,前十几里内马占优势,然而骆驼胜在耐力,等到他们的马全都乏了,那么敌人很有可能反击,到时候敌人进可弩攻,退可逃跑,完全立于不败之地,就算自己这边人再多也会被慢慢蚕食而亡,不如趁早撤退,吓跑他们就行了。
李浩逃了十几里,用望远镜回望了一下,发现马贼已然返回楼兰古城,于是他又下令折返,这次他在楼兰古城八里外的沙丘后边停下,在这里偷偷观察古城应该不会被发现。
李浩匍匐在沙丘上用望远镜观察了很久,日已偏西,这时三十个特种兵已经扎好了临时营帐,他从沙丘上下来,问金立:“金掌柜,你对马贼比较了解,依你看,这楼兰城中有多少马贼?”
金立答道:“大人,马贼根据人数多少分为大、中、小、散四种规格,倘若是十人以下,称为散行马贼,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称为小型马贼团伙,五十人以上,两百五十人以下,称为中型马贼团,二百五十人以上,称为大型马贼团,很显然,楼兰城中的是大型马贼团,刚才追击我们的便已近三百人了。”
李浩皱眉道:“我是问你他们有多少人,刚才的三百人我也看到了。”
金立不慌不忙道:“大人,再大的马贼团一般都不会超过五百人。”
“哦?”李浩不解地望着他,“这是为何?”
金立解释道:“马贼团伙虽然是人越多越强,但人多了,吃饭的嘴也就多了,沙漠之中金银易取,水粮难弄,一个马贼团若是超过五百人,吃喝将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
“这话说得倒是很有道理。”李浩点头沉吟,“人虽然能创造价值,但是也消耗粮食,同时,马贼虽是无本买卖,但钱财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人越多,分钱的人也便多了。”
“就是这个道理。”金立给李浩点了个赞。
“既然知道了敌方兵力,那就好办了。”李浩说完走向主账,边走边道,“刺刀队警戒,飞鹰队,起沙盘!”
飞鹰特战队的十个人立刻拿出了一块块碎木板,到主帐中拼装起来,很快便组成了一个方形的大木盘,陆云和金掌柜的兄弟们看得一阵懵逼,不知道李浩要干什么。
接着便只见飞鹰特战队的人用铁锅舀来黄沙倒入木盘中,每人一锅,正好十锅。
李浩站在沙盘前闭目回想了片刻,缓缓睁眼:“接下来便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他说着手持一块木板开始拨弄黄沙,速度非常快,让人眼花缭乱,宛如画画。
很快,众人的眼神开始变得惊讶,渐渐又从惊讶变成震惊,因为沙盘里居然出现了一个小型的楼兰古城,李浩还在继续,他在制造楼兰古城周围的地形。
又过了十几分钟,李浩大呼一声:“大功告成!”
只见沙盘之中的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立刻呈现在众人眼前,陆云的眼珠子都快惊掉下来了,瞠目结舌了许久,他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赞道:“简直神乎其技,神乎其技啊!”
“别拍马屁。”李浩淡淡说了句,吩咐飞鹰队长,“接下来咱们商量正事,让刺刀队长进来!”
飞鹰队长进去将刺刀特种队的队长叫了进来。
李浩开始讲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儿郎们,证明你们价值的时候到了,眼前的沙盘中呈现的便是马贼巢穴楼兰古城和周围的地形,我决定今晚夜袭楼兰古城,现在,咱们制定一下战术……”
待他们制定好战术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李浩让所有人吃饱喝足,陆云留下保护四个女眷,他带着其他人换上深色衣服后趁着夜色出发,前往楼兰古城。
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