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了整整一夜,凌晨三点多终于熬不住睡着了。即便如此,我也只写完了要寄给阿饭的那一封。不管怎么说还是习惯把她排在第一位,而习惯往往是种很恐怖的东西,特别是这个习惯我还戒不掉。
落款的最后一句,我标注了“从末日到新始”。这是一封来自末日的信笺,寄往我们的未来。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搁浅在末日的那一端,埋藏在了记忆里,幸好末日没有发生,我们仍然在一起。我们便有新始,一起走下去的另一个开始。无论多少个世界末日,希望我们还能在一起……
靠着墙壁睡了大半夜,第二天起来的第一反应便是——老腰要断了……tat
已是周末上午,我的周末闲暇又开始进入倒计时。笔尖飞快地划拉了几页,反正水鸟的字比我还恶心,怎好意思说我呢?零零碎碎地写了要七页,终于要写到告白了……我单独拿了张信纸,却不知怎么落笔,前面秒杀七页信纸的霸气荡然无存——吐槽和告白还是天壤之别啊……
“你一直说想听我告白,好吧……”写着写着,又觉得不对,又或者说感觉怎么写都不对,心里七上八下的。打算撕了再写吧,没信纸也没有时间了。
“玲玲玲——”时间到了……
唉,我叹了口气,认命地收拾东西打算返校,写信什么的真心耗时间。匆匆赶回学校我开始制作书签。书签非常不精美,不过是素描纸上写了一句话,再用布胶带包边做穗罢了,更何况我的字还不好看。
我想了想,在给阿饭地书签上写了句:除非黄土白骨,守你百岁无忧。这句话是《十年》里阿衡说给言希听的,当时我们看得潸然泪下,听到了心都会抽痛。翻过来,我还打算写些什么,却觉得怎么也抵不上阿衡那句誓言,最后还是勉勉强强写了句“阿饭,我一直都在”就当是绿叶来衬衬红花好了。
小菜包来校了,一直以为那张书签是给水鸟的,我呵呵地傻笑,将那张书签装进了属于它的信封。这种话语更像送给恋人的吗?或许吧。
有种游戏叫你一认真就输了,我想我输了个彻底。阿饭可以选择去约会而不选择我,我却无法选择去嬉闹而无视她。虽然阿饭在她刚刚恋爱那会儿也和我说过:她男朋友说会放弃朋友去选择她,她什么都没对他说,只是她觉得她会选择我。我呵呵一笑,谁知道呢,暂且信着好了,有一份心总比什么都没有好。她在乎的太多,我最在乎的却只有她——注定的失败,也甘之如饴。
早些年人们认为闺蜜比恋人可靠,这几年却变成了谁都不可靠了。恋人牵着手但谁知道什么时候会走,闺蜜谈着心却难预料是否会给你致命一刀。
我信了她,只求现实别负我太多。
作者有话要说:
、r067
把明信片塞进信封,感觉起来还是轻颠颠的,这样的圣诞礼物他们不会嫌弃吧?——若是嫌弃姐姐我削了他们!
如果说给水鸟的信件里有什么特殊,那便是明信片了。不知道是我想得太多,还是别人观察力太差,那张圣诞明信片上围成一圈的星星似乎圈成了一个爱心。小菜包嚷嚷着要我在明信片上写上那里的含义,我摇摇头,只在信纸上点明明信片上有秘密。
那时候的我还傻傻地不知道学校的拐角就有一个大大的邮箱,我傻傻地和小菜包一块急赶慢赶地冲去邮局。sh的性子一贯拖拉,她别说信了,作业都没有做完。
“诶,你看,邮筒的口好宽啊,你说要是做个小的爱心便当塞进去能不能送到啊?”小菜包似乎对很多东西都有着一种好奇,我知道很多人没有寄过信,小菜包偶尔的异想天开总让我无奈——她的生活经历与我重叠的似乎太少,像不经世事的大小姐,但总善良得让人感动。
看了看信封上我郑重其事地写下的姓名与地址,我有些不舍地将信投进了邮箱。
拜托拜托,一定要收到呀!
我总在做着这样一个梦——
一天,阳光正好。暖黄的色泽有着夏季的活力,洒在书桌上却让人感觉它在跃动。周围安静美好,有着秋末冬初的宁和。我坐在窗边静静地看着书,看起来恬静得就像儿时想像中的女神。方看罢书,正想放下看看窗外,我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有个不相识的少年捎来了我的信,有着很温暖的笑容,即使我们是陌生人。信封很好看,像精心挑选过,有着很温暖的色调,上面隆重地盖着邮戳。我小心地拆开,里面好多好多的信纸,每一页都写满了你给我的思念,写得很认真,在阳光下似乎会发亮……
可是我知道,即使我在信里说希望收到他们的回信,但哪怕是阿饭也是不会给我写回信的。除了一次班级语文活动,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信件。从小到大,我没有抚摸过邮戳,没有感受过那样的惊喜……
在后来的后来,我去了阿饭家里,那时候阿饭已经收到了信。阿饭的姐姐在一边听见了我们聊天,笑骂,阿妹,你怎么这么懒啊,也不给人家回个信。阿饭哎呀一声,写信多麻烦,她人就在这里,直接聊天多好。
是啊,直接聊天,或者qq短信,没有一个人会给我写信的,没有。
我怕是一辈子都感受不到那样的油墨书香吧……
我似乎是一个生错了年代的女孩。喜欢用钢笔,即使很多人都嫌它麻烦,我却喜欢那种质感。享受写信,虽然很多人都认为这不可思议。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