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霄躺了一阵,便起身向山下走去,在路过血狼的尸骨时,见已散落了许多,想是被崖上的罡风吹走了,心中微微一叹。
这巴拉汗山别无他人,龙霄也不怕惊世骇俗,展开身法,放开脚步,疾如弹丸般的在山中跳跃,只用了两个小时,便到了那日他中了桃花瘴的地方,心中暗自戒惕,身形去势更快。
果然,没多久,山风拂面而至,一大片粉红色的雾团如幽灵般的从丛林中涌出,直向龙霄扑来。
但龙霄今时不同往日,已是脱胎换骨,这曾经差点儿让他送命的桃花瘴已没有放在心上。当下屏住了呼吸,双脚一蹬,身子已象支离弦的箭一般s了出去,在山石矮树间经过了数十个起落,已至半里开外,早就出了这桃花瘴的范围。
没过一会儿便到了盘根错节,古木参天的原始森林,龙霄想到指南针早就遗失,如果从林中穿行,十分的容易迷路,不免耽搁时间,心念一动,走到一株四人合围的大树下,身子拔地而起,在树枝上点得几点,已升到了树冠的顶端。
此刻时已过午,太阳偏西,龙霄辨明方向,向北而行,这巴拉汗山的森林茂盛密集,连绵不绝,象海浪一般高低起伏,龙霄施展“仙鹤九变”的身法在树木的枝叶上纵跃,发鬓飘舞,衣裾胡胡,直若御风飞行一般,想起过去在杂草荆棘里的穿走之苦,两相对比,方知这习武之乐,实是欢愉无穷。
又行了三个小时,树木渐渐稀疏低矮起来,竟是已到了巴拉汗山的山下,离那古镇也不远了。
龙霄重新落回地上,想到上山花了三天时间才能到达,而下山却不过用了几个小时,心下又是一阵振奋激动。
眼见已到了巴拉汗山的出口,龙霄却停下了脚步,取出了司马琴给他准备的干粮就着随身携带的水囊吃了一通,然后找了一处柔软的草丛睡起觉来。要知道,他现在这一身发式装束完全是明朝人的样子,到了镇上,不被人瞧成精神病才怪。
劳顿了数日,龙霄倒是真困了,这一觉直睡到夜深人静才醒,他估摸了一下时间,大约己过了凌晨一点,便起身继续前进。
一路疾行,没多久便闻到狗吠之声,原来是那古镇已在眼前。
龙霄顺着青石路走入镇子,却见全镇一片静寂,两旁的房屋都黑漆漆的没了灯光,只是偶尔有打鼾声与咳嗽声传来。
龙霄心中牵挂的是自己的服装问题,左瞧右瞧,终于在一幢两层木楼的窗户外见到一件晒在外面的男式灰色短袖及一条黑色长裤,连忙一跃而起,落在那窗户外向前支出的木板上,伸手便将那两件衣物取了下来,想到还差一双皮鞋,向窗户里探头望去,却见里面有一张木床,沉睡着一对夫妇,而床下则放着两双皮鞋。
龙霄无声无息的跃了进去,月光之下,见那男主人的皮鞋又旧又脏,但一时别无它选,只好穿进脚试了试,虽然略小了些,却是勉强可穿。
他站在这对夫妇的床前,思及自己一个堂堂大明朝的护国大将军,麾下数十万人马,百姓们人人称颂的龙大侠,龙英雄,实不料复出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大展轻功,穿户入室,窃取别人的衣物,成了位不入流的小偷。心中真是又羞又愧,解下身上的包裹,从带出的金锭中取出最小的一枚来,大约也有一两有余,悄悄的放在了主人的枕下,然后再一跃而出,回到街上,猜想这两人起床后必定有一番大惊小怪的反应。
他穿上短袖衬衫与黑色长裤,却露手露脚的也小了几分,然后再将在大明朝束着的头发解了下来,已是长至齐肩。这一身的装扮虽然不如先前那般格格不入,但仍是不伦不类的甚为滑稽。
龙霄此时也管不了许多,将换下来的衣裳鞋子叠紧使劲塞入包裹之中,便向外面大步而行。
离镇上一百多公里的地方是个县城,那里有车通往外面,龙霄趁着黑夜,大步流星的向县城的方向疾奔,顺着乡间公路约行了三四个小时,见前面有路牌指示离县城还有十公里,而此时天色也渐露曙光,公路上开始有了汽车与行人,龙霄不敢招人注意,便放慢了脚步,以正常人的速度向前而去。
到了县城,已是天光大亮,城里楼宇耸立,电线如织,汽车疾驰、自行车穿棱,赶着上班的路人忙忙碌碌的行走着,龙霄见到如此生机勃勃的现代景象,心中真是亲切无比。
没多久,他便发现自己成了行人们注目的焦点,不少人还悄悄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知道是这一套不合身的衣裳与披着的长发有些过份张扬,便是手中提着的包裹也是太过标新立异,便决定先用手中的金锭先换些钱来,一是重新买套衣服,二是也有回家的路费。
走了一会儿,便瞧见一排房屋下有一个十来个平方米的小门面,上面挂着个“五哥金饰店”的字样,下边又支出个木牌,写着“高价收购各种金银饰品”几字。
龙霄心中一喜,便走了进去,却见里面只有一个穿着白色背心,三十来岁,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的男子在柜台里一台仪器上捣弄着一个金戒指。
瞧清进来的龙霄如此一付尊容,那男子理都不理他,继续做自己的事。
龙霄走到他身前道:“老板,请问你们收购金锭没有?”
那男子闻言抬起头来,一脸轻蔑,慢呑呑的道:“在啊,怎么,你有那东西?”
龙霄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