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过后便是艳阳天,太阳很足,很快大地就背晒干,丝末拉重新升起篝火,莫忆儿把背淋湿的东西都拿出來晒干,小绒球则是拒绝了八金和向日的跟随,独自一个人拿着所有的空水壶去打水。
他走到无人处,展开自己漂亮的大翅膀,像风一样疾驰,寻找最近的水源。据此处步行三小时左右的地方,他飞驰十几分钟便到了,这是一处湖水,清澈而美丽,湖水边有小动物在饮水,若不是他敛去了周身的野兽气息,这些小家伙恐怕很快就会逃走了吧。
小绒球把所有的水壶都打满,顺便又猎了一头成年野牛回去,昨天的晚饭他只是垫了个肚子。好在现在是人类的形态,若是原本他金狮的体态,那点东西塞牙缝都不够。
为了节约水壶中的水,小绒球直接把野牛开膛破肚,带回去的肉直接烹制就好,浓烈的血腥气引來了附近的一直老虎,小动物们立马四散逃窜起來。
小绒球不屑的看向那只自以为王的老虎,它浑身上下黄黑相见的斑纹,额头的‘王’显而易见。本不打算理会它的小绒球不由得顿住了脚步,嗯。这身虎皮不错,可以送给莫忆儿。
在这个原始时期,沒有什么金银首饰、漂亮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