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让。
沈既拾把这两个字与烟雾一起含在舌尖咀嚼,内心一派祥和,没有丝毫波澜。
——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人的心情,原来一点儿也不张扬,像是一场隐秘的疑惑终于被赋予了肯定的答案,沈既拾甚至觉得自己松了口气。
他从小到大二十三年,没体会过爱恋的情绪,每个人在他眼里都是一样的属性,区别只在于将他们放在距离自己多远的位置上。
而当他看到温让的第一眼,就想跟他亲近,不然不会应他之约上床。然而上床也不足够,他食髓知味,每一次的肌肤相贴只能让他更想跟这个名叫温让的男人接近,越来越想把对方拉得跟自己近一些。再近一些。
这种心情,除了“喜欢”,我找不到更合适的形容词了,温老师。
沈既拾在操场上剖析内心的同时,温让和程期刚跨越拥堵的大桥在餐厅见到面。
程期今天穿了一身富含时尚气息的西装,温让靠在车门旁等他从远处走过来,看着他那两条裹在西裤里的笔直长腿,五十米的路途走得步步生风,是风度十足的富家少爷形象。
温让懒洋洋的歪头笑,调侃道:“程老板这是刚谈了一单好生意?满面春风。”
程期走到他跟前,听这话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