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的神佛,你们怎么能做到如此,怎么会做到如此!
错了,错了,全都错了。
凤凰仙君入了凡尘,贪狼星君怎么能不陪你同入。你为他化作古树,我便是你身后依靠的长墙;你为他削骨为剑,我便为你化皮为鞘;待我成一朝天子,迎来了你的嫁鸾,却只见你鼻息冰凉,红衣似血。
我化去一身修为,求来这一世相守,只为与你不再错过。可最后,你度了我,也灭了我。
躺在山顶上,邹良闭上眼,手里的凤翎渐渐成了火,燃烧起了他身上的青衣。火光点点,终究是吹散在半空里,消失不见。
沉酣一梦终需醒,冤孽偿清好散场。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三 十年
“霖处,文件放到您桌上了,就等您签字了。”
霖夜火脱下了外套,朝秘书点点头,“好,下班之前我就送给你。”
秘书应了一声,礼貌地退了出去。
打开茶杯,里面已经泡好了浓茶,淡淡的茶香一下子钻入了鼻尖里,让早晨的那一点点困顿都消除得差不多了。霖夜火打开桌上的文件,一边端起杯子,浅浅地喝了一口。
在步入三十代前半段的时候,霖夜火从扫黄打非办中搬了出来,正式拥有了一个单门独户的办公室,职位也翻了个身,成了处长。这处长的职位也就是个闲职,要是按照庞煜的话来说,那不过是从室花变成了处花,没差。
每天听着人家左一个霖处,右一个霖处,倒是让霖夜火心里美滋滋的。能不能美到多吃碗饭他不知道,反正工资拿得是比从前厚了不少。
提到庞小龙王,倒是最让人意外的一个了。人家现在是事业爱情双丰收,自己在外面弄了广告公司,靠着从前那些狐朋狗友,加上自己几分小聪明,到真的成了日进斗金,赚得比他这个小职员多多了。按照庞煜的原话说,他就没有搞政治的脑子,还不如多攒点银子,给他家小馒头喂得白白胖胖。
想想,霖夜火也有些怅然,一眨眼就快十年了。
想想十年前,他和老闷刚刚在一起的时候,虽说不是什么痴男怨女,那也是黏黏糊糊,分开几天心里都和猫挠了似的。家里所有东西都是两人份的,牙刷都是一个款式,他用蓝的,老闷用黑的,插在马克杯里,放在第二格浴架上。
之前兴致来了,两人还买过情侣款的睡衣,只差了半码。两人穿着站在镜子前,几乎都分不出差别来。
每天早晨,老闷都会早早地起来准备早点,然后从床上把他拖起来,推着自己到浴室里洗刷。他最喜欢吃甜心的荷包蛋,老闷则是最简单的水煮蛋,配上一杯豆浆,一边吃,一边说着昨晚看的球赛。
想着想着,霖夜火叹了口气,手里的文件也看不下去了。靠在椅背上,霖夜火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倒影发呆。他这才发现,自己确实和年轻时不一样了,头发很少睡得乱糟糟,而是每天都小心地整理好;衣柜里也不再是从前的牛仔裤白t恤,而是清一色的西裤衬衫。手腕上的尝戴运动手环不见了,换成了卡西欧的手表,口袋里也不会直接掏出一堆硬币,全都整齐地放到了皮夹里。
他不得不承认,即使外貌上没有什么变化,他却切切实实地老了。
人说七年之痒,他是不信的,他和邹良走到现在,已经快有十年了。十年里他们吵过架,却没有分过手,他们都撂过狠话,却从来没有放到心里,他们不止一次为生活中的琐碎而烦恼,却谁都没有后悔过。
从前的激情和悸动,都在生活的磨合中,逐渐化为涓涓细流,流淌到了平静的岁月里。
但是霖夜火发现,他们之间渐渐有了变化。
牙刷在某一次买错了样式后,两人就开始各用一款,一直就没有再合拍过;那只马克杯被无意摔到了地上成了碎片,之后他也想要去再买一个,却因迟迟没有找到而将就用了别的。情侣睡衣在洗衣机里被搅破了一个洞,老闷就没再穿过,自己也塞入了柜底,至于早点,在两人的工作越来越忙之后,都默契地选择各自在外面解决。
现在想想,他和老闷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滚过床单了。从前能够掀起滔天巨浪的□□,现在好像已经淡薄得可怜,最多自己在卫生间里自己解决一下,更多时候都是被疲惫的生活弄得倒头就睡。即使有时候他想要了,邹良都是敷衍两句,他也只能作罢。
霖夜火的眼里带了几分自嘲,从前是每天一发都嫌不过瘾,渐渐成了月结,之后是不是要来个年终总结了?
再怎么说,和一个身体面对面十来年,已经熟悉得和自己的一样,早就生不出yù_wàng了吧。
捧着茶杯,霖夜火眺望着刚刚亮起的城市,阳光洒在大厦顶上,折射着微微刺眼的光。他有多久,没有和老闷一起见过日出了呢。
摇了摇头,霖夜火打断了脑袋里那些恼人的念头,生活不就是这样吗,他们都是凡人,总是要回归平淡。
桌上的手机嗡嗡地响起来,霖夜火掏出来一看,是霖妈打来的。这么多年下来,霖爸霖妈也算是认可了霖夜火和邹良,有时候还能够在电话和邹良说上两句,不过想要老两口欢天喜地迎接两人,估计是天方夜谭了。
霖夜火接通了电话,放到耳边,“妈。”
那边,霖妈中气十足的声音清晰传来,“儿子,晚上来家里吃饭吧,我今天特意多买了点菜。”
霖夜火想了想,今晚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