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唰”墨初长剑骤然出鞘,剑光如电,刺向水千浔,与此同时,水千浔一声尖叫,脚下的泥土里面突然伸出一双手,抓向她的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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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快乐,么么哒
☆、第二十七章 明月本无心
土里伸出来的两只手嗖的一下缩了回去,一串血珠洒在水千浔的软缎绣花鞋上。
水千浔的尖叫声几乎刺破了墨初的耳膜,他收回剑,有些惊愕的看着浑身发抖的少女。这少女给他的感觉是娇憨的、俏皮的、散漫的,就连刚才在厨房里险些被掳走,也没有见到她惊慌失措。
怎么会吓成这样?
“鬼啊!”水千浔一蹦三尺高,跳到凳子上,乌黑的眸子盯着下面的土地,一张小脸吓得惨白,生怕从泥地里钻出僵尸鬼怪之类的东西。
水千浔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鬼,尤其怕那种从各种犄角旮旯里爬出来的鬼。
这还要拜地球网络所赐,谁让她好奇心太重,好死不死的点开了《午夜凶铃》,看完以后,她险些把屏幕给砸了。
啊啊啊,从泥土里面伸出来的两只手,好可怕,好可怕,虽然是大白天,虽然阳光明亮,她依然吓得全身发抖。
“水姑娘,那不是鬼,是善于隐匿行踪的刺客罢了。他们受过特殊训练,能长时间在躲藏在土里。”
墨初虽然依旧是张冰块脸,但是还是好心给水千浔解释了一下。他见水千浔目光将信将疑,就指了指她鞋面上的血珠:“你看,如果是鬼的话,怎么会流血?”
水千浔低头看看,只见粉色缎面上的血珠已经洇开,留下一抹血痕。
她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不是鬼就好,地球古代人果然不容小觑啊,藏在土里,这也可以?僵尸神功吗?靠,吓死她了。
水千浔小眉毛扬起,双脚向外一踢,把染了血迹的绣花鞋甩到一边,赤着白生生的小脚丫,筷子一动,又飞快吃起来。
墨初看着埋头大吃的少女,冰块脸忍不住抽动了一下。
刚刚还吓的死去活来,转眼间又吃的眉飞色舞,水姑娘,这样真的正常吗?
水千浔可不知道墨初的腹诽,反正只要不是鬼,那她就不害怕了,更何况,现在她的处境显然不那么妙,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应付。
不思茶饭,食不下咽这种事情,从来不会发生在水千浔身上。
墨初看了一眼水千浔分给他的那一半饭食,慢慢走过去,慢慢拿起来,慢慢走到一边吃起来。
水千浔把最后一小片白切羊肉送到嘴里,满足的叹了口气。话说红袖招这家妓院虽然不怎么上档次,但是厨子的手艺还真不错,她甚至开始考虑长住红袖招的可能。
本来只准备坑点老鸨儿银子就走人的水千浔,觉得把红袖招收为囊中之物也不错。
为了个厨子,要算计整个楼子,这样的想法,也只有水千浔这种非地球人能想得出来。
墨初看着一边舔着筷子,一边眼珠滴溜转的少女,慢慢说了句话:“那是主子的厨子准备的饭菜。”
水千浔一脑门黑线,太子殿下是算准她出门以后,会直奔厨房而去吗?难道太子殿下这么好心,把她赶出门,却又专门在厨房里为她备好了饭菜?
这饭菜里面没下毒吧?
“咦,小浔儿,你的鞋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杜篮儿的声音响起,她从后院门里走进来,正俯身捡起地上的绣鞋。
“鞋子不合脚。”水千浔随便编了个理由。
“这鞋子应该很贵……”杜篮儿端详着绣鞋,看到绣鞋上面的一抹血痕时,目光有些惊讶,“你可是伤着哪里了,这鞋子上的血哪里来的?”
水千浔没理会杜篮儿后面一句话,只是懒洋洋地说:“这绣花鞋很贵?上面又没镶金子银子什么的,能贵到哪里去。”
“这鞋用的缎料像是脂玉锦,我见过御史夫人的衣领上用这个来镶边,比头发丝粗不了多少,比手指长不了多少的一条,江记衣铺的伙计说过,就这么一点点都比同样大小的黄金贵十倍,而且有钱也买不到。”
“嗖”的一下,水千浔已经从凳子上掠到杜篮儿面前,一把抓过绣鞋,里里外外看了个遍,连鞋底都不放过。
“你看,这缎面对着阳光会发出玉一般的光泽,听说在晚上没有灯火的地方,也会发出极淡的光泽,那贵客定是了不起的大人物。”杜篮儿用手摸着胸口,羡慕地说。
“这鞋子真这么值钱吗?”在水千浔的认知中,只有金银宝石美玉珍珠之类才值钱,没想到没什么饰品的鞋子也能和同体积的黄金媲美。
杜篮儿点点头。
她翻来覆去的看着绣鞋,双眼熠熠生辉,闪动的全是金子的光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