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明天来接你。”
他没再啰嗦,上车,在刺眼的车灯光和油门声中,驶离这里。
次日的婚礼超乎想象的热闹,赶火车似的被接亲,离开大院,向孟小杉家的酒楼开去。又是迎宾,又是照相,婚礼进行曲都走完了,还没来得及喘气就被人推上去。
观礼台上一站,旁边那个估计这辈子也就穿这么一回西装的男人,惯性地两指捏住领带结,扯松了些。底下有人起哄:“晨哥,这你就受不了了?想解领带入洞房了啊?”
路炎晨挑眉一笑,眯了眼去找声音源头:“你小子是不是今天不打算回去了?”
人生最得意之时,倒像回到过去,在镇上哪哪都要被叫声“晨哥”的日子。
那人忙摆手:“不敢,晨哥,这可不敢。”
众人哄笑。
孟小杉一本正经起来:“最后环节了。让新郎说几句感言,说完,大家该吃吃该喝喝,喝多了楼上包房都腾出来了,随便睡。”
她作势要将话筒递给路炎晨,却又自己收回来:“哦,对,让我再说两句。”
证婚人秦枫看不下去,咳嗽了声:“差不多可以了,要再想当主角,以后我再给你办一场结婚十周年的。”
又是一阵笑,平时见不着这两夫妻当面锣对面鼓的互呛,今天倒瞧足了。
“……老公我就多说一句,”孟小杉转脸看路炎晨,“你就说,我够不够意思?你媳妇两年前找我定的菜单,今天我一分钱没涨给你们的。路晨你说我够不够意思?”
路炎晨无奈,将话筒拿过来:“算。”
能在路晨这里讨点嘴上便宜,可是孟小杉从小就有的心愿,如此也算是圆梦了,心满意足下台。
最后,只留了路炎晨和归晓在台上。
路炎晨将话筒举起:“认识我老婆那年,她十三岁,初二,就在中学操场北面,小卖铺门口的杨树那里。当时我看到她第一个念头就是,”他去看归晓,说,“这么好看的姑娘哪里来的?”他从初中就开始混在外头,镇上稍微漂亮些的姑娘都是名声在外,可他没听说过“归晓”这个名字。
好像,她和他在平行的两个世界里,直到那年,归晓被表妹带到他面前。
他记住了她叫归晓。
归路的归,晨晓的晓。
……
就这一句开场,真是惜字如金。
底下的也都晓得路炎晨的脾气,起哄着,让俩人赶紧亲一个。
归晓还在细细研究路炎晨的那句话,他脸已经离得很近了。众目睽睽,归晓可不好意思,将头偏了偏,悄声说:“做个样子就行吧……”
路炎晨像要来真的。
这么多人,你不要伸舌头啊……算了,可不用热吻吧……
路炎晨在整个一楼大堂的起哄声中,右手掌扣在她脑后,调整角度,深吻到底。归晓认命,炸开来的喝彩声冲撞着一切,仿佛能掀翻内堂,震得她耳膜嗡嗡作响。他放开她,两人视线相对着,久久难言。
满足了众人的观赏愿望,婚宴顺利开席。
归晓终于得了空坐上主桌,被孟小杉和伴娘催促着吃了两口热菜,边吃边瞄身边已经将领带解下来丢到空椅子上的路炎晨。他把女儿放到右大腿上,在小娃的指挥下,转着玻璃转盘去夹来,每样都送到那小嘴巴里给她尝味道。
“差不多了,路晨,该敬酒了,”孟小杉小声提点,“伴娘伴郎手里的酒都掺水的,大家心照不宣,你少喝点啊,喝一肚子掺水酒也不舒服。让他们灌死海东算数。”
本来伴娘伴郎是要坐主桌的,可海东和孟小杉的关系终归特殊,他特地要求自己带着小女朋友改坐了别桌。孟小杉说这话的当口,他正一本正经掏出海王金樽往桌上一拍:“今儿个谁灌晨哥,先过我这关啊。兄弟们可悠着点,晨哥那是婚宴办完就回市区了,老子可还在这里住着呢,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要把我喝出胃出血,也不好说不是?”
有人说着不敢,有人说着:“海东,又不是你结婚,怎么搞得比晨哥还惹不起?”
海东真情实感地来了句:“路晨结婚,那就是我结婚了。一样,一样。”
能有人帮着圆了年少的诺言,也是种结局。
第四十三章尾章归路向晨晓(2)
到中午,婚宴结束。
喝醉的人都送去了楼上包房,或是直接回家。
归晓在孟小杉办公室卸妆,将脸洗得干干净的,路炎晨抱着犯困的路初阳走进来,放到床上,推到角落,那小手里还规规矩矩捏着请柬。秦晓楠跟着进来,一双眼锁着妹妹,因为大家交待过,今天他的职责就是看着妹妹,寸步不离。
小朋友特别喜欢晨晓照归路这句话,因为路炎晨告诉过她,她的名字,“初阳”就等于“晨晓”,那是爸爸妈妈的名字。
所以从他在请柬上一张张写这五个字时,小朋友就特有耐心地一张张拿过来,指着,一遍遍认字“晨”,“晓”,再指自己鼻子说:“初阳。”
他穿着白色衬衫和卡其色运动短裤,一如当初,最早见着时的装束。
路炎晨的便装不多,照他的话来解释,因为不像军装那么有纪律约束,基地的制服也可以作便装,用途不大,买来浪费,现有的就够穿。所以家里的衣柜只辟给他一个小格子,全是制服,便装不超过五套,这一套就挂在最右侧靠墙的位置。
“你故意的吧?”归晓都没留意他是带着这身便装回来的,蹑手蹑脚挪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