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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警察想联系到房间主人项圆芬表示歉意,并提醒她,如果长期不在家的话,应该把冰箱的食物清理干净,再拔电源插头,免得食物腐烂发出味道,引起附近鼻子灵活的人的误会。看好╗看的∮带v〖i文就来就v要→耽美」网但一直没有联系到她,打她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
又两天过去了,蒋梅娜还是在媒体上没有看到项圆芬被杀的报道。莫非警察接到她的报案后,没有关注这件事?但她又不好去询问警察。
她实在坐不住了,她决定亲自到案发现场去看看。
她该找怎样的理由去呢?
现在她去案发现场,面对可能已经腐烂的尸体,警察是不会怀疑她是凶手的。就算之前她在案发现场留有她去过的证据,还能解释的清楚,这个不是她此去的重要目的。主要是趁此机会,再次确认一下,她的手绢是否掉到到案发现场了。那晚她看尸体被移动了,因为太过紧张,没有仔细寻找手绢。
看新闻报道,雀斑男生可能是因为一张手绢遭了杀身之祸。如果她的手绢还在项圆芬家中的话,说明雀斑男生的手绢,只是巧合跟他的手绢一样,然后随口跟他的朋友胡扯,说是悄悄拿走的心仪的女孩也就是她的手绢。那样,雀斑男生因为手绢被人谋杀,就跟她没有关系了。她这样一厢情愿地幻想着事件的发生,跟她没有关系。尽管她心知肚明,案发现场不会有她的的手绢,手绢的确是被雀斑男生拿走了,不最后亲自去确认,她不会死心相信,这件事是跟她的手绢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手绢……该死的手绢……好似有一股邪恶的魔力,让她整日心神不宁焉,让雀斑男生没了性命。她发自肺腑地不希望雀斑男生是拿走了她的手绢,才命丧黄泉的,不然她也不知该如何解释其中的玄机,最后说不定还殃及自己的性命。
所以,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她也要冒险去案发现场看看。她得做好心理准备,去面对那具已经被细菌侵蚀了尸体,为此她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尸体现在变化的情况。
人死亡后,细菌首先从尸体的腹部开始吞噬肌肉。尸体刚开始被细菌侵占时,表面会变绿。项园芬已经死亡快一个星期了,一般死亡后24小时开始被细菌占领,8到10天因为血液分解,尸体会由绿色变成红色。这意味着,尸体现在是有绿色转换为红色的样子。
蒋梅娜想到要去看一具即将腐烂的尸体,不禁一阵呕吐……
项圆芬住的房子是郑少凯买的,而且他们夫妻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他应该有那里的钥匙。她想起,郑少凯的车上有一串钥匙,出国前他忘记拿走了。她有他的车钥匙,于是拿了那一串钥匙,去项圆芬的房门上一把把试开。
钥匙串上有10把钥匙,试到第4把的时候,打开了房门。
蒋梅娜抑制住内心的激荡,走进客厅,她以为她会看到一具人的尸体,不想客厅的地板上根本没有尸体,也没有发生杀人事件的任何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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