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多大一会儿,就见鲜于罗慌慌张张地跑进了上房,“扑通”一声跪在了杨广面前,迭声告饶道:“都是小的的错,小的因见王爷和何老爷把酒正欢,便寻思着先到厢房吃过饭,再来回王爷的话”
“你且站起来说话吧。方才在秘室之中发现了什么呀?”杨广见鲜于罗脸都吓白了,心底一软,放缓口气问道。
“原也是小的糊涂,未曾在那间秘室内发现什么可疑的物件,所以才一时懈怠,没有及时回禀王爷。”鲜于罗从地上爬起身,从怀中摸出样东西,递给杨广,补充道,“也就是个哄鸟逗狗的竹哨,我顺手带了来想要王爷过过目。”
杨广从鲜于罗手中接过竹哨,放在手掌中细细打量,那只是枚指甲盖大小的竹片,需用时放入嘴中,用舌尖抵住吹气,吐出的气流从竹片的缝隙间穿过,便会发出尖利而响亮的哨音。
显然,这枚竹哨与秘室里的衣物、食品不同,决不可能是人事先储藏在秘室里,以备不时之需的,最大的可能是藏匿于秘室的某个人在离开时不留神将竹哨落在了秘室之中。
可这石屋院,连同今天,自己先后一共来了三回,既没在院中看到过鸟,也没见花姑养有猫狗,她随身带着这枚竹哨又是做什么的呢?
“王爷,这枚竹哨会不会是用来传唤人用的?”鱼俱罗今天随着杨广来到石屋院,自感没有使上半分力气,此时有意在杨广献献殷勤,“您想,花姑平时一个人在前院歇息,她要传唤个人到跟前侍候什么的,用这枚竹哨岂不省得跑腿了?”
杨广似笑非笑地瞅着鱼俱罗,问道:“这事儿你是听你们家袖红说起过,还是自己猜想出来的?”
鱼俱罗老脸一红,忙解释道:“纯属老儿瞎想,并没有人向老儿说起过。”
“昨日你领着人在这院里院外查了个遍,可曾发现有什么活物没有?”
“这”鱼俱罗搔搔头,蹙眉凝思片刻,眼前忽然一亮,颤抖着声音叫道,“蝙蝠,王爷,这枚竹哨是传唤蝙蝠用的。”
杨广闻听此言,心下一凛,却未做任何表示,只淡淡地吩咐鱼俱罗道:“你带人到甜水路暗道中试试,看哨音能否召唤来蝙蝠?”
鱼俱罗遵命率领几名军士去了没多大一会儿,就喜形于色地返回上房,手舞足蹈地向杨广报告道:“王爷,适才我命一名军士在暗道中吹响竹哨,果然召唤来了成群的蝙蝠。这帮畜牲倒是真多,老儿挥掌连毙十几只,但只要哨音不停,就会有更多的蝙蝠前赴后继地飞来。”
一直困扰着杨广的谜团终于有了眉目:会真和尚脖颈上那两道致命的齿痕既然同暗道中血蝙蝠啮咬在鱼俱罗手背上的齿痕极其相似,就表明会真和尚很可能是死于血蝙蝠的利齿之下,只是前些天令自己揣摩不透的是,蝙蝠不会自己从石屋院穿越大半座长安城,飞入大庄严寺的方丈内咬死会真和尚,必是有人将它们携带到了大庄严寺附近,尔后指使它们咬死了会真和尚。
今天,鲜于罗在秘室之中发现的这枚竹哨,多半就是花姑用来召唤蝙蝠杀人的工具。
杨广刹那间感觉到自己简直要化身为名侦探柯南了,从一枚不起眼的竹哨竟能推测出会真和尚被杀的经过。
似乎还有什么地方不对?
杨广暗自提醒自已,千万不可过早地得意忘形,以至忽略了某个至关重要的细节。
他挥手示意鱼俱罗在下首坐下,不要出声,自己则在脑海当中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串起来过了一遍,结果果然发现了一处无法自圆其说的地方:鱼俱罗手背上的咬痕与会真和尚脖颈上的致命齿痕形状虽极其相似,但鱼俱罗被咬,浑若无事,而会真和尚却活活地被咬死,这其中还是有明显差别的。
莫非花姑豢养在暗道中的这群蝙蝠种类还有不同?
蝠王!
像一道霹雳闪电划过杨广的脑海,一想到极有可能有一只长有锋利毒牙的蝠王存在,一切情节便都对上了号:花姑携带蝠王半夜潜伏到了大庄严寺附近,用竹哨吹出哨音指使这只蝠王咬死了会真和尚;而清查石屋院那天夜里,她提前得知官军即将展开对石屋院的清剿,之所以没有随同身手绝伦的赤髯少年一起从秘道逃跑,而是选择了对她来说,风险更大的躲入秘室,待次日天明后再离开石屋院,多半也是因为当时她来不及带上这只能咬死人的蝠王一起走。
对,事情一定是这样的。
杨广霍地睁开双眼,目光中掩饰不住地流露出一丝喜悦和欣慰。
“王爷,今儿早上在王府中,屈将军所说确有几分道理,花姑即使能逃离这座石屋院,她一定也走不远,不如王爷下道令,老儿带着军士们挨门挨户地在西市附近仔细查上一查,说不准便能将她逮个正着,到时候,王爷亲自审她一审,不就什么都知道了?”鱼俱罗见杨广面露喜色,忙凑趣道。
是啊,虽然自己所料应该不差,但毕竟花姑至今还音信皆无,不知藏匿在何处。只有将花姑缉拿归案,才能证明自己方才做出的推断是否正确,也才能从她嘴里得到更多关于南陈间谍头子关自在的线索,或许她就是关自在本人,也未尝可知呢。真要是那样的话,自己出其不意地擒获南陈潜伏于长安城中的间谍头子,岂不会令父皇母后对自己刮目相看,到时候自己再向他们提出出镇并州的请求,他们也不至于会拒绝了吧。
杨广心里美滋滋地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