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他现在应该是一个高冷的前男友人设。
“好啦,你别生气了,为了这种日常琐事生气不值得,是我做的不对。”
“我想着,过去了,也就过去了。”
“我最近除了打工,还要准备毕业论文。”
“我总得趁着大四上学期没课,还有现在的寒假,把该做的事情做完,这样下学期我才有可能按时毕业,是不是?”
“我以前也不在乎有没有大学文凭,我家里现在的这情况,没有文凭,我以后肯定是寸步难行的,你说是不是?”买买买最近是真的有点太忙了。
“你家里出事之后,我尽我最大的努力,说服了我的爸爸妈妈,修改了生日宴会的流程,想着要在那一天,正式地把你介绍给我的家人。”
“结果,买乐高一来,就当着我爸我妈和我所有亲戚的面,一会儿说自己是你的哥哥,一会儿又叫妈妈。”
“我所有的努力,都因为他的那一句‘妈妈说过,要永远在一起’而付诸东流。”
“他明明就是故意搅和的,你自己也说你不希望他出现在你的生活里面,可现在呢?”
“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我的错,你的生活里面,根本就是有他没我,故意躲着我。”
“你让我怎么想?”姜时宇知道自己和一个三岁的小孩子争风吃醋很失体面,可是他又没有办法不生气。
“我是不想要买乐高的啊。”
“他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说好了会请两个保姆和家庭老师。”
“他不会出现在我出现的地方,不会生活在我的同一片屋檐下。”
“如果我不想,买乐高就永远都不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你和我交往的前两年,你压根就没有意识到买乐高的存在吧?”
“不要说你,连我自己都差点要遗忘了他的存在了。”
买买买有点自嘲地笑了笑,才接着说:
“你要相信,比起现在的你,以前的我,更不愿意接受乐高。”
“可是,我家现如今的情况就是这样,我又能怎么办法呢?”
“这根本就不是我能选择的了的事情,而我,也只能学着接受和适应。”
“自从我家里出事,素昧蒙面,又忽然出现的买乐高就和疯魔了似的要和我在一起。”
“只要见不到我,他就不吃不喝,他现在才刚刚要三岁,我能丢下他不管吗?”
买买买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希望看到乐高诞生的人。
“我没有让你丢下他不管,我只是不能够接受你无时无刻都要因为他的事情而疲于奔命。”
“只要你愿意,保姆和家庭老师我都可以给他找啊。”
“或者最好的私立幼儿园,寄宿也好,走读也好,可以随便你挑啊。”
“我不是不能接受买乐高的存在,我很乐意学着和他相处。”
“但你总也得要教他懂点事吧?”
“总得稍微分一点点时间给我这个据说是你男朋友的人吧?”姜时宇对买乐高的意见不是一般的大。
第十一章 人至贱则无用
姜时宇见买买买明明脚扭了,脚踝都已经肿了,却还是要像没事的人一样走路,就默默地走进了离得最近的商场咖啡厅。
买买买以前很懒,每天走路都很少,但就算是一天两千步封顶的“运动量”,家里都还有给她请专门的形体老师。
说是形体,但几乎没啥具体的上课内容,就是教买买买怎么走路走地好看的。
买买买的原则是,路能不走就尽量不走,但每走一步都要仪态端方。
听起来好像挺高大上的,实际呢,就是闲得有点神经。
整天无所事事的人,总也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这种神经,导致了买买买的行走能力和她的年龄达到了风马牛不相及的高度。
买买买走路,从来都不看路。
是那种着急走几步路就会把自己的脚给扭了,或者干脆直接就摔倒的。
姜时宇最开始和买买买谈恋爱的时候,就整天要和雷达似的,看看买买买前进的路线上有没有什么不平整的地方。
四肢健全的、超过二十岁的成年人,走路能力却和个两岁小孩子似的。
人类行走的能力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需要后天不断地熟能生巧的,是姜时宇和买买买相处久了才再度明白的道理。
这也是买买买一开始出去打工,每天都会被开除的原因。
因为担心,买买买非要出去打工,姜时宇就寸步不离地跟着。
但买买买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性情大变,非说一定要凭自己的努力站起来。
最近这几个月倒是好了一些,姜时宇几乎都没有再听到买买买说自己的脚出了什么问题。
姜时宇还以为买买买的行走能力,有了质的飞跃。
直到刚刚看到买买买的脚踝才发现,买买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