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色的酒装在晶莹剔透的水晶樽里,在通明的灯火下泛着耀眼的光华。
轻轻摇晃着这价值连城的宝物,馥郁的酒香就像春日芬芳的花朵绽放,令人迷醉。周慕云慵懒地侧躺在宽大又柔软舒适的冷杉木塌,在这装饰极尽奢华的豪宅里和丹阳子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着。他身穿着一件宽大的袍子,袒露着强健的胸膛,披头散发,一张英俊的脸带着盈盈笑意,宛如一个浊世佳公子。
豪宅是广安和尚的,百年窖藏的花雕也是从他的地窖里搬出来的。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周慕云真的不会相信那个永远穿着一件粗布灰色僧衣、形容枯槁骨瘦如柴的和尚竟会在凡间置下如此规模的宅院。价值千金的白熊皮随意铺在地当做地毯,即便是凡间帝王也如视珍宝的夜明珠在这里也不过是照明所用,墙是历朝历代的名人字画,被凡人称作是稀世珍宝的青瓷随处可见,摆放在紫檀木架,其中还被主人种下各种奇花异草作为装点,镂空雕花的香炉内,青烟袅袅带着淡淡的香气缓缓升起。每日中晚各有二八芳华的貌美女子侍奉着周慕云和丹阳子,享用前所未见的珍馐美食。身处这样的环境中,称之为帝王般的享受可能也不为过。
不得不说,广安倒是个很会享受的人。虽然他是个和尚应该青灯古卷清苦终生的出家人。
但是现在这宽敞却又不显得空旷的屋内只有周慕云和丹阳子,因为别的人都各有自己的事。
像马一鸣、苏白衣、李燕北这几个都是专为了广安这事向师门告假前来的,现在事了便动身离去天刀宗的范文杰早早地便留下了一封书信悄然离去连此间的主人广安都在前几日闭关,只剩下一个闲云野鹤般的丹阳子陪着周慕云。
这一切都是丹阳子告诉周慕云的,因为周慕云直到昨天夜里才醒来,醒来时只看见丹阳子一个人在身旁看着一卷极有名的书帖。
他竟一直守在周慕云身旁。
虽然周慕云只是因为力竭而昏迷不醒,但他觉得作为朋友他有义务如此。
醒来已两天了周慕云还是觉得脑袋涨涨的有些晕,全身下都隐隐有种酸痛无力之感,就像是生了一场大病。这是那天那一剑所付出的代价。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将全身的力气都汇聚在那一柄两尺七寸的长剑,才能让他一击杀死那个对广安来说如同梦魇的男子。可能这也是丹阳子把他当做朋友的原因吧而且还是生死之交。
“范兄真是可惜了。”丹阳子饮下一口酒,抚须微微摇头道。他们两个人天南地北聊的不亦乐乎,不知怎么就聊到了范文杰身。
“道兄何出此言?”周慕云揉了揉太阳穴,虽然头晕目眩却兴致不减,面带着微笑道。对于范文杰,他虽说接触不深却也记忆犹新。那腾空一刀的惊艳和倒飞出去的颓然,反差之大,那一幕想必终生也不会忘却。
“天刀宗的刀法在整个北域都算是有名的,祖师天刀老人更是少有的地仙一流的高人,一柄天刀开山断江声名赫赫!”丹阳子胡须微颤,一双细长的丹凤眼中带着缅怀和敬仰,“而范兄拜入天刀宗一甲子,一手的断江刀法早已炉火纯青,却性格使然,遭此一劫。还是太急了一点啊!”言语间多有唏嘘。
周慕云闻言却有些不置可否,只是饮下一口酒。他知道丹阳子的话还没有说完。
“原来他那一刀,一身的劲力最多不过用了五六成,还是自而下腾空劈下。若是一般人但也足够了,但是…”丹阳子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他这么一说周慕云便有些明白了,同时也有些为范文杰感到不值。
腾空而来的刀虽然气势更足威力更大,却也暴露了更多的破绽,一般来说若是实力更高的一方使用,一刀下去便了了结。但可惜的是,曹缘的实力实在是不低。范文杰托大又在仓促之下反倒被打败,受不受伤倒无关紧要,只是以他的性格,怕是会在心里落下阴影。如果不能从中走出来,这一生怕是都要收到影响。毕竟是在那么多好友面前,有心卖弄反倒吃瘪,一般人都会受不了。更何况,范文杰还是极重颜面的人,从他不辞而别就可以看出来。
由这里周慕云也想到了自己。当日他也是凌空飞起刺出了那一剑,并且成功将曹缘斩杀。
并不是因为他的实力比曹缘高,甚至反而比范文杰也差了一大截,更遑论是曹缘。但最后却是他击杀了那个不可一世的斗篷男子。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心态而已。
范文杰仓促间出手想打曹缘一个措手不及,却忽略了他自己其实也没有做好准备,反倒被寻了破绽击倒。
而周慕云自己,在那个时候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在乞丐窝里长大、在街头巷尾找食吃的周慕云打小就明白一个道理:越怕死的人,越容易死。
在他决定拼命的那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对手。
全神贯注的投入,精妙绝伦的法,一往无前的心,精气神都到达巅峰才有了无坚不摧的剑。
如果曹缘那个时候也能以命相搏,甚至只要稍微有一点壮士断腕的勇气,死的那个人绝不可能是他。可惜,他只是想怎么去挡住怎么去躲开周慕云的剑,却怎么也没有想过怎么去破解。他没有想到,被他视为蝼蚁的人竟然敢跟他拼命,更没有想到这拼命的一剑竟会让他生出不可抗拒的惧意。
所以,他死了。
可能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周慕云都不可能再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