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上并不喜欢她,甚至还称得上是厌恶她。
当然了,要说原主有多喜欢宋先生,那也不见得。
对她来说,男人只是取款机。
宋先生不喜欢她,她也不强求,反正她现在是富太太,只要能让她享受目前这种生活就够了,至于所谓的爱情,她压根就不稀罕。
所以,虽然结婚快四年了,原主跟宋先生的关系用四个字就可以很恰当的形容了——相敬如冰。
欣赏够了原主的顶级美貌之后,阮夏从洗手间出来,根据原主记忆,给原主的亲妈打了个电话。
“妈,我等下回家,您把旺仔的衣服收拾好,我今天要带他回来的。”
阮母还愣了一下,“不是说等女婿出差回来再接走吗?”
“不了,我订了明天去a市的机票,他爸爸在那里出差,估计还得几天,正好我们一家三口还没好好旅游过呢。”
阮母大喜过望,“你想通了?就该这样的,这能当夫妻就是莫大的缘分,你看我跟你爸,虽然你爸这辈子都没赚什么钱,但他对我好啊,你跟女婿这结婚几年处得跟陌生人似的,我看了真的着急,这夫妻感情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小孩子,就你们以前那样,跟离婚有什么区别?”
可能是隔代亲,阮母以前不爱照顾女儿,现在年纪来了,对外孙却十分喜爱。
原主呢,实际上是个利己主义者,不管是对父母,还是丈夫,她都没什么感情,对自己生出来的孩子,也非常一般般。
所以,每次丈夫去出差,原主第二天就将儿子打包送去给父母,让他们带孩子,她就自己潇洒,等丈夫要回来了,她再将孩子接回来,原主跟丈夫关系不好,跟孩子关系也不好,不过她不在意,对她来说,最重要的人就是自己,其他人嘛,她从来没放在心上过,所以,哪怕阮父阮母这几年不知道劝了多少次,原主也没有想过要跟丈夫修复关系。
如果真要较真来说,不去管原主后来的下场,她这个人……过得实在是很爽。
因为不在意任何人,所以一直到最后,原主还真没有感情受到伤害的时候。
阮夏恩了一声,“我知道,所以这次带旺仔去a市,妈,我不跟你说了,午饭记得准备我的,我在家里吃。”
听了这话,阮母更是高兴了。
要知道女儿已经很久很久没跟他们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阮母立马就答应了,挂了电话之后,就跟丈夫说,“你快出去买菜,夏夏说等下回来吃饭!”
阮父还以为是自己耳朵出现幻听了,直到妻子作要打人的样子,他才回过神来,咧开嘴笑了,“好,夏夏最喜欢吃我做的红烧鱼,我现在就去菜市场买菜!”
***
阮夏虽然以前长相普通,但她是颜狗,对美很有追求,所以哪怕自己长得一般,她还是尽力在脸上发挥,几年下来,她的化妆水平都称得上专业了。
就原主这张脸,哪怕是素颜都算惊艳,阮夏坐在化妆桌前,看着满桌子的护肤品化妆品,勉强定了定心神,一步一步的在脸上上妆。
淡妆浓抹总相宜,阮夏看着原主这脸,想到的就是这句诗。
十多分钟后,阮夏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非常满意。
要知道无论是多么标致的美女,这素颜跟化妆始终还是有区别的,化妆之后,足足将颜值拉高了好几个点。
阮夏捋了一下剧情,原主对丈夫跟孩子没什么感情,她这个外人就更别说了。
目前无论洗心革面当一个好妈妈,还是当一个好老婆,她都没什么兴趣。
不过,既然她现在穿了过来,变成了小说世界里的阮夏,在知晓剧情的前提下,她当然要趋利避害,选择对她最有利的那一种。
在小说剧情中,宋先生在外地出事故了。
这个还没正式出场还没露脸就领饭盒的男人……死得实在戏剧化了,也太憋屈了。
无论如何,他现在是她名义上的丈夫,而且权衡剧情,他如果不死的话,对她最有利。
“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阮夏自言自语,“宋先生,我会帮你,但能不能活下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远在外省的宋先生打了个喷嚏。
一旁的助理赶忙说道:“宋总,空调要调高温度吗?”
宋先生面色如常的翻着文件,沉声道:“不用。”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球收藏球评论~
这是个比较老套但我会尽量写得温馨一点的故事,然后立个flag,日更到完结2333
☆、002.
宋先生虽然对原主没有感情,不过该给她的,他从来都不会吝啬,至少在物质这方面,他没有亏待过她,原主奢侈的生活他也没有半点意见。
阮夏在大学期间就考了驾照,后来买了一辆二手车,所以在开车这方面,尽管她算不上老司机,但上路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原主的车是一辆宝马x5,阮夏坐了进去,猜测应该是顶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