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留在店里帮忙,至于凌娇和凌甜两姐妹也想请个假,可惜被父母无情的镇压了。
“猪肉我都是去闫老屠那儿进的,他们家算养殖世家了,据说祖辈起就是养猪养牛的,公社那会儿闫老屠就负责在农场杀猪杀羊,前年政策宽松后他也是第一个有胆子下海吃螃蟹的,包了郊区一片地,养起了猪羊牛,现在市里供应的猪羊肉,很大一部分都是从他那儿来的。”
万金枝心慌的时候就喜欢多说话,这样能帮她缓解压力。
今天家里人都起得早,凌晨五点就吃完饭开始在店里忙活起来了,擦洗柜子,摆货品,忙活的团团转。
“我也听说过。”
凌国栋点点头,“长和街那边开的猪肉铺似乎就是闫家开的,咱们这一片很多人买肉都不去供销社了,因为没他那儿的新鲜。”
他对那个闫老屠也算有点耳闻,其实闫老屠原名闫雷霆,老屠这个名字就是大伙叫惯了闫屠户之后的改称,他也是青岱县的人,只是前几年农场帮他提干才调来的市里,以前在县城的时候这个男人就很出名,除了他杀猪宰牛的家传本事,还有就是他这个人的性子。
闫雷霆算是闫家的独子,长得高壮威武,力气也是出了名的大,庖丁解牛的故事很多人都听说过吧,据说他们家家传的那门技术,比起故事里的庖丁也不差,而且这闫家人世世代代都和猪牛羊为伴,对它们的习性了如指掌,当初公社里的猪牛羊有点小病痛大伙都不去兽医站,专门就去请闫家人帮忙看,什么病症都手到擒来。
当初军队来县里头招兵,总负责人一眼就看中了闫雷霆的体格,觉得这是当兵王的苗子,可是闫雷霆他倔啊,人人求都求不到的当兵的名额他丝毫没有放在心上,照闫雷霆的说法,他爹妈就只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他得留在身边给他们养老,二来他这辈子就离不开猪羊牛,就算去了部队,他估计也会申调去炊事班喂猪羊,人领导没办法,只能放弃他这个好苗子。
后来闫雷霆继承了他爸在农场的活,青出于蓝胜于蓝,很快就从县里被调到了市区。
他这一生算是顺风顺水,唯一的一点缺憾应该是在婚姻上的,闫雷霆的媳妇和他算是青梅竹马,两家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就说好了要结娃娃亲,闫雷霆对他那媳妇十分喜欢,结婚后一个操持家务,一个就管着农场的猪牛羊,工资高,时常还能吃到荤腥,日子比一般双职工的家庭还滋润。
只可惜闫雷霆的妻子运气不好,冬天挺着大肚子想着给农场干活的丈夫送一壶热粥,不小心滑了一跤,等被人发现送医院去的时候,大人已经不行了,倒是肚子里的孩子勉强保住了。
闫雷霆壮年丧妻,打击不可谓不大,而且他心里头也愧疚,毕竟他媳妇也是关心他为了给他送粥喝才会出这个意外的,即便后来许多人为他说亲,想要他再续娶一个,他也没松口,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独生儿子给拉扯大,至今还是个老鳏夫。
前些年闫雷霆的爸妈也死了,父子俩的日子过得就更糙了些,好在闫雷霆有脑子有眼光,现在有了这样一个家业,以后也不用担心什么了。
“咱们家的肉就是和长和街的那个肉铺定的,现在先试水,就像娇娇说的,定的量先不用太大,他们那家肉铺就应付的过来,要是生意好,肉的需求量大了,咱们可以签一个长期订货的合同,没准价格还便宜一些。”
当了掌柜万金枝觉得自己就不能像以前那样马虎了,这些日子她时时刻刻注意着别的店铺的动静,就是想要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店主呢,因此现在说的话也头头是道,让人刮目相看。
“那你见到过那个闫老屠没,听说他长得挺好的?”
凌国栋心里的警报哔哔哔作响,要知道那闫雷霆据说长得很帅气,男人四十一枝花,闫雷霆今年正好三十九,还是个花骨朵呢。
当初闫雷霆在农场工作的时候就有大姑娘愿意嫁给他当现成的后妈,不仅仅是因为他那份优越的工作,以及随时能吃到的猪角料,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闫雷霆模样好,据说极其英俊,身高一米八,一身腱子肉,尤其是光着膀子杀猪的时候,光是看着就让那些大小媳妇面红心跳。
他媳妇模样俏,身材好,尤其是那对大胸和大长腿,更是每天晚上馋的凌国栋欲罢不能,他觉得全天下的男人都觊觎他媳妇,虽说他知道她媳妇不稀罕闫雷霆那款的,可万一哪天口味变了呢。
凌国栋心里的酸水咕噜咕噜的冒,说出来的话也酸溜溜的。
“这话家里说就成了,你可千万别往外说。”万金枝叹了口气,“那闫老屠的五官其实也不差,只可惜被身材毁了大半,一身疙瘩肉,抱着都先膈手,还有那皮肤,关上灯我都担心找不着他。”
万金枝有些惋惜,好好的哥儿居然把自己糟蹋成了那样:“他那儿子我也看见了好几次,跟他爸一样,哎……”
她瞅了眼边上乖乖坐在椅子上,身上系着干净的小布兜的儿子,这样白白胖胖的多可爱啊,即便这已经不是她曾经生活的时代了,可是上辈子习惯了几十年的审美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