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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渊在片中扮演一名保护野生动物的大学生志愿者,拍摄环境自然十分艰苦,连厕所都是剧务拿木板和防水布搭的,一日三餐基本以水煮蔬菜与带来的罐头为主,运气好时也不过是下点白面条。
第二天拍摄大学生在大山中追偷猎者的戏,因为地形原因,对演员和摄像的要求非常高,难度极无数次后导演才终于点头通过。男人坐在地上大口的穿着粗气,胸膛上下起伏,背心因被汗水浸透而紧紧的黏在身上。
“发什么愣。”乐渊朝她朝招了招,几乎是夺过手中的水杯,咕咚咕咚大口灌下去。透明液体顺着喉结争先恐后的钻进衣服里,他转头看了看坐在自己身边的夏池,突然不怀好意的小声说道:“怎么,见我长得那么好看,舍不得走了?”
说是也不是,说不是也不是,夏池决定装聋作哑。但这股镇定劲还没坚持到五秒钟,自己的耳垂竟突然被人咬住含在嘴里。
“还是……舍不得我的身体?”
几天相安无事。
凌晨四点,演员们陆续起来化妆。因为当地条件实在太差,每次拍摄结束后都得开车二个多小时回到附近的县城安顿,并且住宿条件也就相当于普通城市的三星酒店,等早上化完妆再颠簸几个小时到外景地,又得重新补妆整理头发,搞得剧组里几个主演叫苦不迭。
今天是拍摄的最后一天,所以大家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毕竟谁也不希望因为任何原因继续在这个破地方待着了。
“嗳,我说,一堆人挤在这间小屋子里,空气都不好了。”
林恩拿着化妆刷的手忽然停顿下来,瞟了眼旁边站着的女人。
夏池和姚欢对视了一眼,她们当然知道,这个五官端正皮肤白皙的新锐化妆师是在嫌弃自己,毕竟连助理都不用的他,更不会忍受两个完全排不上用场的闲人盯着自己工作。
“我去给大家买早饭。”姚欢首先表态。
乐渊闭着嗯了一声,夏池见状马上跟着附和:“我跟欢欢一起去。”
乐渊转了转闭着的眼睛,毫无情绪的说道:“你留下把我床上扔的t恤给洗了。”
……
没了哼哈二将的干扰,林恩显然比刚刚自在许多,没许多时候便完成基本的妆面。林恩用手勾起男人的下巴满意的左看右看,虽然自己并不是gay,但对这张脸着实心动。乐渊绝不是娱乐圈里最帅气的,但却同时拥有大男人的理性睿智和小男人的桀骜不逊两种气质。
“来真的啊?”
林恩瞟了眼靠近后颈的淤红。
因为是政府出资,虽然这个公益片全长才二十分钟,并且给演员的报酬也很低,但宣传和收视率都相当可观,对于名气不大的演员来说,依旧是不得多的好机会。不仅能登上x视和各大主流媒体,还能给观众留下健康向上的印象。一场厮杀是在所难免的,程菲菲是这场厮杀的第二个获胜者。
乐渊在一个多月前就从姚欢口中得知自己已与x大校花程菲菲闪电秘恋,虽然拍到的多张“证据”中不过是个与自己身形相似的神秘口罩男,但他现在虽然小有名气,却与真正的明星还有非常远的距离。他,或是程菲菲,都需要话题和热度。既然是一方主动炒作,他便顺水推舟,不承认也不否认,而这也正是公司的意思。
林恩虽与乐渊交情不深,完全是工作上的关系,但也将近合作快大半年的时间,相互都有些了解,看到后颈的那颗草莓,不禁也犯了八卦病。
回忆起昨晚,乐渊也很头疼。娱乐圈是个大染缸,自己虽不是什么天山雪莲,但也有一番抱负追求,不屑于靠绯闻甚至是虚假恋情作为事业发展的主要手段。
自己真不该同情心泛滥,擅自开门给那个女人拿什么发烧药,他以为门外是程菲菲的助理兼保镖——那个三十岁的壮汉,没想到竟是穿着性感睡衣的x大校花。
酒店因为设施简陋,隔音不好,房间与房间挨得近,而且剧组里很容易出现露水情人,撞上了不仅说不清楚,更怕被想扳倒自己的人知道后利用这件事情做文章。快速思考了几秒,乐渊侧身,让她进了房间。
“渊。”关上门,程菲菲伸出胳膊搂住他,胸前的两团软肉隔着薄薄的布料压在他的胸膛上,长直发里散发出蛊惑人的香气。
乐渊笑着,一直手搭在纤腰上,另一只手轻轻解开她的束缚,与那双美目对视,语气轻柔:“怎么自己来了?吃了药得赶紧回去休息,明天可不轻松,知道吗~?”
“渊,我不想回去~我想和你睡~”程菲菲主动松开他,但一只手却不老实的往下摸去,在重点部位熟练地打着圈。
乐渊不是和尚,更不是性冷淡,更更不是得了非某个女人就硬不起来的病。对于男人来说,生理反应很多时候是不由得自己的。
几番挑逗,乐渊突然抓住那只灵活的小手,附在女人耳边发出被情绪折磨的有些嘶哑却又不容置疑的声音:“乖~明天好好表现……下次,我们继续……”
程菲菲虽然很想和乐渊继续下去,但她这么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稳住这个男人,让他更加配合自己炒作,等到热点消耗得差不多了,再写个两人只是普通朋友的声明。登时,她还是那个从未谈过恋爱的纯洁校花。既然对方已经明确表态,她便见好就收。这种事需要循序渐进,急不得,她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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