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们以后只需要喂他黄瓜就行了。
可惜,那时他们初为父母,不知道这会直接影响白广寒的性~取~向,结果后悔终生。
童年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眨眼间白广寒长高了变帅了也沉稳了起来,眉宇间有淡漠的疏离。这天地间敢亮着牙追的老虎满山跑的兔子仅此一只,于是他成了一只名扬全族,载入兔史的强悍黑心钢牙兔。
人太过强大不会是什么好事,对兔子来说也是一样的。
白广寒从小到大没什么朋友,其他的什么小黑兔小黄兔小灰兔啦,从来不敢靠近他,只敢远远地抱成一团悄悄观察他,三瓣嘴动个不停,也不知道在说什么悄悄话。
每每这时,白广寒都嫌恶地撇过脸,他对兔族这种根深蒂固的劣根性十分厌恶。当改革开放的春风一吹,白广寒就毅然决然地抛弃了他的族人,成为第一只下山的新新兔子,他在城里站稳了脚跟,打拼出一片天下,做了整个城南区的老大。
饶是强悍如他,也有一颗兔子般敏感柔软渴望被呵护的心。
他在城里的这些年,认识了外表艳丽,爱甜言蜜语的牡丹花妖。
牡丹花对他很好,应该说对任何他看上的生物都很好,他总是一口一个宝贝一口一个心肝地叫着白广寒,轻轻舔舐着他的耳朵,动作优雅迷人。
白广寒知道牡丹花是个fēng_liú鬼,可偏偏管不住自己的心,他就是深爱着那个混蛋。
为了他,白广寒不知道流过多少泪伤过多少心,可惜,牡丹花从没有幡然醒悟,照样在万花丛里游来荡去。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作为一只有理性有自尊的兔子,白广寒咬牙含泪跟牡丹花提出分手,牡丹花一副死性不改吊儿郎当的样子,无所谓地对他笑笑,摸了摸他的脸,宝贝儿,可别想我。
白广寒赏了牡丹花一巴掌,可惜没打到,牡丹花笑嘻嘻地朝他挥了挥手,拜拜了。
分手不是快乐的事请,白广寒黯然神伤,缩在沙发里难过了整整一天,直到太阳的余晖落尽,他才想起自己还没吃饭。
人是铁饭是钢,这句话对兔子也同样适用,何必为了一个混蛋亏待自己呢?白广寒自嘲地一笑,从来只有他让别人吃亏的,谁敢让他吃亏?!
牡丹花?我呸!
天已经黑了,农贸市场已经收市了,冷冷清清,他走了大半个地方,愣是没买到一根黄瓜。
卖菜的大婶招呼他,小哥,过来看看,这萝卜多新鲜,便宜卖!
白广寒皱着眉头看着那根怪模怪样的萝卜,犹豫了一下,俗话说有比没有好,跟何况这萝卜很便宜,只要五毛,在这个物价飞涨的年代实在是十二分的难得,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黄澄澄的硬币,做了一个受益终生的决定。
☆、萝卜很害怕
白广寒粗鲁地揪着萝卜叶,一晃一晃地提着在马路边溜达,路边的自行车小轿车公交车一辆接一辆嗖嗖地从他身边擦过,他是在城里住久了,早就习以为常,可是三千不行,他没见过世面,孤苦伶仃长在深山里的他没从来没想过外边的世界竟然是这么……可怕!三千心惊胆战,瑟瑟发抖,更让他感到恐惧的是,他敏锐地察觉到:提着他的竟然是萝卜的死敌,一只兔子!
说起兔子,人们大概总会不约而同地想到萝卜。
的确,兔子和萝卜之间确实像是存在某种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可是,再仔细想一想,这样的联系是怎样建立的?我们都知道兔子是食草动物,萝卜是草本植物,所以兔子吃萝卜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为什么非得是萝卜呢?明明兔子也会吃青菜白菜莴苣水果,为什么和兔子联系起来的总是萝卜呢,无论是胡萝卜白萝卜还是心里美萝卜也罢,那都只是形式上的差别,在本质上,它们都是一样的。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真是一件值得令人深思的事情。
在这里就姑且归结于命中注定这样玄而又玄的解释吧。
在说上述废话的同时,三千已经被白广寒拎回了家,搓得干干净净,水灵灵地躺在砧板上,白广寒磨刀霍霍向萝卜,寻思着究竟是切片清炒好,还是剁块熬汤好,他是一只追求高品质和精致生活的兔子,即便是吃萝卜这种小事,也绝不能马虎对待。
三千虽然没长眼睛,但他毕竟不是普通的萝卜,很清晰的感受到那明晃晃的刀口正向着自己,随时可能落下来,他不住地颤抖,把萝卜缨上的水珠都洒到了地板上。
这么大的动静,白广寒要是还没察觉到,那他就不是兔子是个瓜!
妖怪?这是他的第一反应,他把萝卜提起来,凑到鼻子跟前仔仔细细闻了闻,没有闻到妖气,只有一股萝卜特有的清新的味道。
大概是他的脸凑得太近了,让三千看清楚了他那两颗白晃晃的兔牙,只听手里的萝卜发出一声长而尖利的惨叫,狠狠地一脚踹在他脸上,一路狂奔到床底下。
这一叫,不仅惊到了白广寒,也吓坏了三千,因为自他出生以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哑巴,没想到他居然是可以说话的,这个想法安慰了他,在陷入如此可怕的境地的同时,也不禁生出一点点的欣慰。
白广寒可不管萝卜会不会说话,他气坏了。他,白广寒,史上最富盛名的一只兔子,竟然被萝卜一脚踹在脸上!耻辱啊,真是天大的耻辱!
人在极其愤怒的时候总会做傻事。
无论这傻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