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晨光熹微凉风习习,孙悟空就驾着个云彩,让老和尚和江流儿在一旁看着小孩,防止这些不懂事的熊孩子一时兴奋了往下跳,混沌坐在一边百无聊赖的抠脚——不对,是在抠自己的手指甲,他变成人可比孙悟空要真实的很,因为本来就和人比较像,只有手脚还是爪子的模样,这次改成了人的白爪子,有点别扭。
最后在长安城的集市中心停下了。
关于把孩子送到哪里,混沌的意思是送到城外,然后等到人多了自然消息会传到城里,然后失去孩子的夫妇就来找孩子;孙悟空说你果然是小家子气,为什么做好事还要遮遮掩掩?按照俺老孙的脾气,做事情就要大张旗鼓,就要浪,干脆到集市那里,赶紧把人都喊来孩子还回去了事。
而混沌想说:我这不是干好事啊,我干嘛要大张旗鼓呢?
他就懒得和猴子说了,猴子就是懒,连在城外等一会都不想等。
一路上有个小女娃娃一个劲的找混沌抱,她可能是这群小孩里面年龄最大的,已经能说简单的话了。一边扯着混沌的裤脚一边还在喊:“漂亮叔叔,漂亮叔叔。”
孙悟空说:“啧,这年头人类的小孩早熟得很啊。”
小女娃娃转头看着孙悟空,小脑袋左转右转:“长脸叔叔,长脸叔叔。”
孙悟空:“……”
混沌低下头,用口型告诉小女孩:“说得好。”
结果就像是孙悟空说的一样,他们落在集市里,那一瞬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并没有,只是人的惊呼声完全能抵得上这些锣鼓的声音。“孩子回来了!”“仙人啊!”“仙人把孩子送回来了!”
这些人对于神仙妖魔都是从戏文里了解的,似乎神仙就一定是好的,妖魔就一定是坏的,那既然这几个人能把孩子给送回来,就肯定是好的,肯定是神仙。
凡人有的时候就是这么天真单纯,神仙不问出身。
中间还夹杂着一个女人的呼声,就是那之前的戏班子老板娘:“这是神仙!我之前见过他!我没看错!我当时就说这肯定是个要来帮助我们的神仙啊!老天有眼让我看的清楚!”
——很显然你看的并不清楚。
半个上午,孩子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只有那个喊混沌“漂亮叔叔”的女娃娃,到底没有人来领她,这不禁让人奇怪。
江流儿和老和尚急得不行,难道是女娃娃的家人这段时间出城了吗?跑去问,出来一个说是认识这女娃的。
“这孩子可怜啊,本来就是孤儿,一岁的时候城里闹饥荒父母都饿死了,她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江流儿就问了:“叔叔,那现在你们为什么不要她了?”
那个中年人摸了摸江流儿的头,对他说:“傻孩子,他父母都不在了,我们也都是小老百姓,生计没什么保证,谁敢贸然要她?这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么……”
“你看,如果她能跟着那个神仙去修仙岂不是更好?她一个女孩子无父无母,到底无人照拂,现在能跟着神仙了,以后再也不怕受欺负,我们还得求神仙收下她呢!”
江流儿脸皮子一抽,心想混沌不是神仙啊,他怎么能带着小孩修仙呢?但是再一想大圣说这混沌大王是爱吃素的,爱吃素的妖怪成仙更加容易,女娃娃以后跟着他说不定真的有好处,就一路小跑去问他的混沌大王:“混沌大王,这女娃娃是没有家人的,大家都盼着你收她当徒弟。”
周围的人一听,哎呀果然这是个善良的好神仙啊!见到小姑娘没父没母没人照顾居然要教她成仙呢!瞬间就成了感动长安第一“神仙”,瞬间所有人都感动的哭了出来:“神仙啊,你就收了这姑娘吧,姑娘命苦啊……”
混沌心想你们这都是在逗我吧……我正想赶紧把熊孩子们扔出去呢,你们还求我收她……
江流儿眼巴巴的看着混沌,似乎混沌要说一句不对的话,他就能比比一整天。混沌表面上一本正经,内心里早都疯魔:“这些人有病吧?有病吧?有病吧?”
回头一看,孙悟空还在看笑话:“他们说的也不错啊,收了这小丫头当徒弟呗,你反正在山上也无聊。”
江流儿眼神转动,他想到了个好方法。
就对着小姑娘耳语:“小孩,你喜欢不喜欢这漂亮叔叔?”
小姑娘说:“喜欢!”
好,喜欢就好,第一步已经成功了,接下来的第二步比较困难,但是江流儿还是开口说道:“小姑娘,你的亲生父母在天之灵,哦你听不懂在天之灵是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亲生父母离开之前,其实想把你送给漂亮叔叔当女儿,你开心不开心?”
小姑娘聪明伶俐,居然听懂了:“开心,但是为什么漂亮叔叔这两年都不来接我呢?”
江流儿最怕的是小姑娘不能接受自己父母死亡,现在要认妖作父,只是他不知道,原本小姑娘的父母去世之前就让邻里之间和她说清楚,亲生父母不在了,以后谁愿意收养自己都要开心接受,所以小姑娘对于重新认父母没有太大反感。
江流儿轻轻地抱起来这孩子,走到混沌面前。
混沌疑惑不解。
江流儿说:“快!喊爸爸!”
小姑娘很是给力,声音清脆可爱,对着混沌就大喊了一声:“爸爸!”
混沌细长的眉眼瞪得跟铜铃一样大:“啥?”
这一次就不用江流儿再教了,小姑娘跌跌撞撞的抱住混沌的腿,眼